深圳十大配资公司 金融监管精细化程度显著提升
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上半年,金融监管坚持“长牙带刺”,无论是对于银行机构还是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力度都有增无减。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发现,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一行两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共开出1010张罚单,罚没总金额约7.44亿元(以处罚公告日统计)。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监管“同步追责”态势持续,今年上半年,银行业共有1675人被罚,其中,有46名银行工作人员被监管“红牌罚下”,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从被罚原因看,信贷业务违规依然占“大头”,近半数罚单与此相关。此外,商业银行违规事项还涉及反洗钱业务违规、账户管理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风险管理是银行永恒的课题。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监管正在从“严”向“精”,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调整业务结构和发展战略深圳十大配资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水平。
罚单数量、金额较去年同期上升
总体来看,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机构收到的1010张罚单、约7.44亿元的罚没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上升。
在上半年中,罚单数量和罚没总额最高的月份均为1月份。具体来看,今年1月份,银行业罚单数量高达254张,占上半年罚单总数的近三成;被罚没总额超2.87亿元,占上半年总罚没金额的近四成。
从被罚银行类型来看,在1010张罚单中,农商银行的罚单数量和被罚没金额都位列第一,上半年共收到罚单322张,金额近2.2亿元。国有大行以259张罚单、约1.74亿元的罚款金额紧随其后。股份制银行也收到了149张罚单,虽然罚单数量不及国有大行,但被罚没金额却高达1.63亿元。
此外,城商银行、村镇银行、政策性银行上半年罚单总金额也均超过5000万元,分别被罚6791.53万元、5387.92万元及5070万元。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罚单数量均在10张以下,被罚没金额分别为636.01万元、852.6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银行业超千万元级别的罚单共计7张,被罚机构涵盖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其中,股份制银行占4席。此外,百万元级别的罚单共有140张,从被罚对象来看多为农商银行。今年1月2日,佛山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错误、违规收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原因,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金880万元。3月12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业务违规、信息披露违规以及内部制度不完善等多项原因被罚860万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银行业大额罚单的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千万元以上的“天价罚单”数量较去年上半年的两张有明显上升,且数额也更大。
记者通过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今年上半年,银行业超半数的大额罚单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出,具体违规事由主要涉及账户管理领域。其中包括国有大行因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以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原因,“吃下”数额高达4672.94万元的罚单。
46名银行人被“红牌罚下”
在严格落实“双罚制”的背景下,金融管理部门同样加大了对银行相关从业人员的追责力度。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行业被罚个人达1672人,远超机构罚单数量。
“一张机构违规罚单可能涉及多位被罚责任人,使得个人罚单数量更多。”苏商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杜娟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银行业监管“同步追责”态势持续,将处罚落实到个人,覆盖了总行、分行、支行的高中基层负责人。
从处罚类型来看,个人罚单主要涵盖罚款、警告、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以及没收违法所得和责令改正。其中,罚款和警告是最主要的处罚形式之一,上半年共有1046人被警告,827人被罚款,罚款金额从1000元到30万元不等。
此外,上半年还有106人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其中,46人被监管“红牌罚下”,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6月1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西庐山农村商业银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处罚金30万元,而相关负责人刘张华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今年5月还出现了业内较为罕见的“双红牌”现象,在银行从业人员中有一人先后被罚两次,且因同类问题在两家不同机构被罚。根据公开信息,先后任职延安农商银行董事长与延长县农信联社理事长的高小鹏因对上述两家机构贷款“三查”不到位,被处以禁业8年的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在个人罚单中,还有8人被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其中,杨永庆因对云南寻甸农商行贷款管理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取消10年银行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落实“双罚制”,《意见》明确提出在严格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可以依法采取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看来,在对个人的处罚中,针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以及经办人员,区别不同岗位性质和责任,分别处以不同的罚金以及做出限制或禁止相关人员从事金融业务等处罚,这种“双罚”的方式能更好地增强监管行政处罚的威慑力和针对性,提升处罚的震慑效果,推动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勤勉尽职,增强合规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金融监管从“严”向“精”
从处罚原因来看,信贷业务仍然是银行业频频“踩雷”的重点领域,上半年,有近半数罚单的违规事由涉及“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信贷资金被挪用”等。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密集出台,商业银行持续细化金融支持提振消费举措,消费贷业务成为各家银行发力的重点。然而,在消费贷利率不断下探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违规而“吃下”罚单的案例也开始增多。
对此,杜娟表示,这是因为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存在贷款主体认定、贷前尽职调查、支付管理、贷款用途管理、抵押管理、贷款限额等风险点,且市场中有一些“黑灰产”会基于银行合规漏洞、客户信息偏差等进行违规操作,可能出现诸如消费贷违规流入股市、个人经营贷置换房贷等问题,在威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同时也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3日,东莞银行因“个人消费贷产品存在合规漏洞”等多个违规事项合计被处以罚金425万元。5月16日,湖北襄阳农商银行因“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等原因共计被罚185万元。此外,还有多家国有大行上半年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收到数额不等的罚单。
“监管部门加强相关领域处罚,督促银行完善合规体系、加强黑灰产应对措施,防止风险问题发生,也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免受伤害。”杜娟表示。
除信贷业务外,反洗钱业务违规、账户管理不到位等也是上半年银行机构被罚的重点领域。在上半年一行两局开出的1010张罚单中,有近140张罚单与“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有关,有多家村镇银行、农商银行、城商银行因“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出的罚单。
例如,浙江温州龙湾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原因,被中国人民银行开出133万元的大额罚单;龙江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149万元。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是金融管理部门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重要举措。
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施行,从内控制度、客户尽职调查、洗钱风险管理、可疑交易报告、资料保存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进行了完善。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反洗钱工作会议提出,要不断完善反洗钱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借助数字技术、虚拟货币等工具进行洗钱犯罪、账户违规等问题日益复杂,在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等背景下,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完善针对反洗钱、银行账户管理等相关法律规章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杜娟表示。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数字技术加持下,金融监管的广度、深度、精细化程度等都有显著提升,对于银行在数据安全与数据治理、监管数据报送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也更高。
“金融严监管是为了构建更加健康、稳定的金融体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表示,面对逐步从“严”向“精”的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调整业务结构和发展战略,提高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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